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洛川小说网 > 年代文中的妖娆女主觉醒了[六零] > 第3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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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节

 

反正她没钱,除非学校不收任何学费免费教,不然她家孩子除了幸宝善都不上学。

段三萍态度坚决,说一不二,她急眼了连幸宝善都打。幸福她们虽然待遇比幸芳好,也不敢太闹腾。

不上学就不上学,反正大家都这样。幸福她们也没太失落。而且有幸芳给她们垫底,幸福她们就更没意见了。

前几年,幸福她们年纪小,幸芳是家里干活的主力。现在幸芳要嫁人了,幸福作为最大的那个,就不能偷懒了。

从大床上起来,路过幸芳的行军床,看幸芳还没起来,幸福暗暗感叹幸芳命真好,能找到了金浩这样的金龟婿。以后等她十八,不知道等着她的会是什么样的男人?

以段三萍爱钱的个性,幸福的婚事,估计不会比幸芳现在的情况好多少。幸芳长的好看,能碰见金浩,幸福却不好说。

心情复杂看了幸芳半天,幸福想把幸芳叫起来,让她和她一起去做早饭。但她又不想得罪幸芳,跟她吵架。最后眼看时间来不及了,幸福跺跺脚,一个人匆匆出门做饭去了。

幸福离开之后,幸芳就起来了。幸芳没睡,幸福的动静,她全听见了。幸福的想法,幸芳多少也能猜到点。昨天金浩来幸家,幸福看着金浩的眼神就不太对劲。

当时幸芳敏感的以为幸福看上了金浩,想和她抢男人。现在幸芳却知道,幸福是想借金浩的关系,让幸芳给她介绍一个城里的对象。

幸福一直觉得,她除了长相,没有比幸芳差的地方,她还比幸芳有文化。那幸芳能嫁给金浩,幸福为啥不能嫁到城里?

可惜,书里幸芳有些偏激,又和段三萍闹掰了,她就一直误会幸福,没给幸福介绍对象。

不知不觉又想了这么多有的没的,幸芳头疼的按住太阳穴。

一夜没睡,又用脑过度,幸芳现在头疼的要炸裂。揉了一会儿太阳穴,又捏了捏眉心,幸芳才活动了一下酸疼的身体,疲惫的从床上爬起来。

幸芳的小床上只有一床破被子,和一个荞麦壳枕头。把被窝铺平,幸芳刚收拾好她简陋的小床。段三萍就拿着借来的裙子和衬衫,风风火火的来找幸芳啦。

“小芳,你可起来了,快,换衣服。这是妈特意给你借的,你穿这身肯定好看。”

幸芳是个天生的大美人,即使没休息好,她也没变丑。淡淡的黑眼圈,仿佛给她化了一个恰到好处的眼妆,让她看起来更加的魅惑动人。

段三萍对幸芳的关心只浮于表面,幸芳的不对劲她一点儿没发现。她以为幸芳没睡好,是因为紧张,就以过来人的口吻围着幸芳,絮叨叨的给幸芳传授经验。

“小芳,别怕,金浩已经被你迷住了,他妈再看不上你,也只能认命。胳膊拧不过大腿,她一个老寡妇肯定不敢跟儿子硬刚。”

“一会儿你去了金家,千万别太惯着她。你记住,金浩才是你唯一的依靠,只要你把金浩哄好了,让他一直站在你这边,你婆婆就不足为据。”

“听王媒婆说,金家一共三个孩子,老大是闺女,已经嫁出了,老小金海去当知青了。金浩现在就是金家的顶梁柱,只要你拿捏住金浩,那你以后在金家的日子就好过了。”

“……以后你在金家当家做主,有了好前程,可千万别忘了你弟弟。小宝他那么聪明,好好培养肯定有出息。等他出息了,有他给你撑腰,你后半辈子就稳妥了。”

这段话,书里的段三萍没机会跟幸芳说。幸芳看着这和书里不一样的发展,心底的大石终于挪开了一些。

未来可以改变就好!

想到书中那些痛苦的情节,幸芳恨不得现在就大声告诉段三萍,‘她和金浩完了!狗男人她永远不嫁!’

可惜,时机不对。

段三萍不是什么好人。要是让她知道幸芳有悔婚的心思,那幸芳今天可就出不了幸家的大门了。

作者有话说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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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案:

温玉华穿书了。

书里,温玉华这个独生女,是女主的对照组,也是她们大院所有女孩的对照组。

团宠女主角,作为家族里唯一的女娃,她有四个亲哥,八个堂哥,六个表哥,从小要风得风,要雨得雨。

其他女孩没有这么多哥哥,也有兄弟姐妹帮衬。只有温玉华,孤孤单单。

原著里,原主羡慕女主,不愿招赘,无限倒贴女主她哥。只为嫁到女主家,过热闹的幸福日子。

穿来的温玉华却只想跑路。

女主家哥哥多,代表她家负担重。代表嫁给她哥,要有很多妯娌。女主家是单职工,一份工作,根本不够五个孩子分。

温玉华可不想倒贴工作、房子嫁给女主三哥,最后还被人家嫌弃不好生养。

原主嫌弃招赘不好,温玉华不嫌弃呀。又帅又乖又听话的小狼狗,看着多养眼呀。

病美人温玉华甩了大院的好小伙,嫁了个乡下的小白脸,所有人提起来都撇嘴。

大家都说小白脸不靠谱,温玉华早晚得后悔。被甩的庄建业,更是等着看温玉华人财两空的那一天!

谁知,他们等啊等,等到小白脸成了大老板,等到好小伙成了软饭男,等到温玉华儿孙满堂,她还是那个被小白脸宠着的小宝贝。

众人:呔,看走眼了!

ps:姐弟恋,双处,女主比男主大三岁。

◎不能吃亏!◎

强忍着不适,让段三萍给她打扮完,眼看她还不想闭嘴。幸芳赶紧转移她注意力道:“妈,咱们快点去吃饭吧。今天是公社大集,我去晚了,牛车该没位置了。要是我穿这身好衣服,走着去公社,到时候一身土一身汗的,不是糟蹋东西嘛。”

现在是1966年,公社还有十天一次的大集。大集上,都是附近的农民,拿着家里多余的东西来相互交换。因为买东西不要票,还是难得的热闹事,每逢公社大集,去公社的人都会特别的多。

幸芳这么一提醒,段三萍立刻不啰嗦了。

“你说得对!头一次去金家,你确实不能一身臭汗的进门。赶紧的,你快去洗漱吧,妈把粥给你盛好了凉着,等你收拾好了,就能吃饭了。”

段三萍是典型的用人时脸朝前。幸芳从小看多了她人前人后两幅面孔的样子,也不适应段三萍如今对她的温柔。

要是换以前,幸芳会很讨厌段三萍的这种市侩。可能是越没有,就越在意。以至于幸芳从小就自尊心过剩。她很清高,并天真的以为,她一辈子都不用为五斗米折腰。

可最后,她却把自己活成了另一个段三萍。只是,她没有段三萍运气好。没有幸宝善那样的好儿子给她养老。

现在,懂事了的幸芳,理解了段三萍的无奈。家里五个孩子,一个残疾的丈夫,没有公婆帮衬,没有兄弟姐妹撑腰,要是段三萍再不顶事,那幸家怎么办?

看着段三萍鬓边的白发,和佝偻的背影,幸芳想到书里‘幸芳’的一生,鼻子一酸,默默落泪了。

突然被幸芳抱住的段三萍是错愕的。她不自在的动了动胳膊,见鬼似的问幸芳:“你咋地了?”

被段三萍这么一问,幸芳才发现她刚刚冲动了。未免段三萍发现什么,幸芳哽咽的说:“妈,你对我真好。以后我肯定好好孝顺你。”

这话段三萍爱听。她以为幸芳是被她的柔情攻势感动,暗暗得意。她就说孩子亲近母亲是天性,就算她以前对幸芳一般般,只要她现在稍微释放善意,幸芳也离不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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