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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出书版) 第18节

 

“那不是我的主意。”我提醒他,“是你的主意。”

“我们可以马上停下来。谁会在乎那一本书啊?书已经够多了。”他指了指,“你可以走了。”

“有点晚了。我已经签了一份三本书的合同……记得吗?我们两人已经签了一份三本书的合同。”

“你不需要我,你可以再虚构一个故事。”

“请你相信,我也很乐意,那样容易多了。但我已经花了一个星期在这件事上,还会继续弄清楚你所谓的形态或模式,或者其他什么东西,直到找出杀死理查德·普莱斯的凶手。”

我们坐在那里,互相瞪着对方。过了一会儿,霍桑看了看手表,说:“该下楼了,他们可能在等我们。”

“我不是你的敌人,霍桑。”我说道,“我想帮你。”

“是啊。到目前为止,你已经帮了我很大的忙。”

他往外走。我把喝了不到一半的朗姆酒兑可乐留在那儿,也走了出去。

书友会

我们一起乘电梯下楼。奇怪的是,当电梯到达时,霍桑已经完全恢复了原样。打开的电梯门就像老电影中的转场一般,抹去了我们之间的敌意,把我们带到一个全新的场景,在那里我们又成了朋友。我们在三楼走下电梯时,已经把争论忘得一干二净。霍桑神气活现,有些兴奋,还有点紧张。我知道他有多在意隐私。其实他并不是真的想让我去他的书友会——大概是其他书友哄骗他的。霍桑说过,这些人不是他的朋友。他曾告诉过我,他们都是从当地图书馆来的。这是真的吗?读书俱乐部里至少有一个人和他住同一栋楼。或许他们都住在同一个街区。

我闻到走廊里有印度菜的味道。走到中途,我们看到一扇敞开的门,然后停了下来。霍桑解开了他衣服上的一颗纽扣。这就是他最“随意”的装扮了。

“谁住在这里?”我问道。

“丽莎·查克拉博蒂。”

“我上次来这座大楼时,遇到了一个坐在轮椅上的年轻人……”

霍桑眼神悲伤,瞥了我一眼。这是又一件他不想让我知道的事。“那是她儿子。”

他叫凯文·查克拉博蒂,患有肌肉萎缩症,曾开玩笑说他能按到电梯最高的按键。

我们走了进去。

令人惊讶的是,同一栋楼里的两个公寓,形状和大小都差不多,却有如此大的不同。丽莎·查克拉博蒂家并不是开放式设计。一条封闭的l形走廊通向一间客厅,客厅里昏暗而凌乱,有厚重的家具、壁纸和吊灯。沙发看着像庞然大物,上面铺着垫子,像老冤家一样相向摆放,中间用低矮华丽的咖啡桌隔开。地毯上有旋涡图案,这图案我好久没见过了。客厅内到处都是装饰品:瓷像、花瓶、玻璃镇纸、蒂芙尼灯、各式各样的银器。房间里拥挤又凌乱,就像古董店一样。

我感觉这里的布局有些奇怪,过了好一会儿才弄明白是怎么回事。虽然屋里堆得满满当当,但是从门到最近一间屋子的地方却留出了一大块空地。门和走廊比普通公寓房间要宽出三分之一。我知道这是为凯文设计的,他得坐在轮椅上通过。

凯文不在,但是有一群人站在那里,手里拿着饮料。尽管他们周围都是坐的地方,但他们还是选择站着,所以看起来有些尴尬。我的第一印象(也许不太公平)是这些人非常怪异,主要是因为他们都有些与众不同。有个子很高的女人,也有很矮的男人。有长得一模一样的双胞胎,还有穿着纱丽的胖女人。一个满头银发、相貌出众的男人,像是南美人;还有穿着苏格兰短裙的大胡子男人和戴着圆眼镜、穿着粗花呢、又矮又瘦的男人。总共有十几个人。如果不是我事先知道是书友会把他们联系在一起的,就很难找到他们聚在同一个房间的理由。

穿着纱丽的女人微笑着走上前。她头发是黑色的,夹杂几缕灰色,眼睛很有神。我从来没见过有人戴这么多银首饰:三条项链,每根手指上都戴着戒指,鼻子上还有一个鼻环,胸前别着一枚孔雀形胸针,耳饰长及肩膀。她大约五十岁,但是皮肤没有皱纹,给人一种温暖幽默的感觉。

“霍桑先生!”她喊道,“你太坏了!我们还以为你不来了呢。这是你的朋友吗?”

我做了自我介绍。

“很高兴您愿意加入我们。进来,快进来。我是丽莎·查克拉博蒂,您叫我丽莎就行,我称呼您托尼吧。”

“嗯,实际上——”

“恐怕今晚我只能靠自己了。我丈夫从不参加这种小聚会。实际上他对书完全没有兴趣。他去看电影了。”她说话好像很着急似的,那些单词伴随着她的热情匆匆溜走,“我们先喝点酒,吃点东西,然后开始谈正事——歇洛克·福尔摩斯!能和一名真正的侦探和一名写福尔摩斯的作家在一起读书,这真是一种特别的享受!布兰尼根先生,请为我们的客人斟酒,好吗?”

布兰尼根先生有点矮,他的妻子倒是很高。我进来的时候,他就在微笑,现在还在微笑,一直保持一个表情不变,给人一种狂热的感觉。他的头发几乎掉光了,圆圆的脸,像是急于取悦别人,上唇留着小胡子。“你好!”他大声喊道,将一杯微温热的白葡萄酒塞到我手里,“我是肯尼斯·布兰尼根。很高兴认识你,托尼。你能来真是太好了。给你介绍一下我夫人,这是安吉拉。”

他的妻子也来了,只是面容憔悴,神情专横。“见到你真高兴,”她说着,但声音生硬,没有笑容,“是你写的儿童间谍系列吗?”

“是的,是《少年间谍》。”

她有些难过地看了我一眼。“恐怕我们的孩子从来没有读过这些书。”

“哈米看过!”肯尼斯反驳道,他向我眨了眨眼。“哈米十二岁时读过不少。《阿特米斯奇幻历险》是他最喜欢的。”

“其实这本书的作者是欧因·科弗。”我说。

“我很想听听你对歇洛克·福尔摩斯的看法。”安吉拉说道。我刚要开始说,她就先开口了:“我个人觉得很难读,我不知道他是怎么被选中的。”

“这根本不合我们的胃口,”肯尼斯附和道,“但是我们都在电视上看过本尼迪克特·康伯巴奇出演的《神探夏洛克》。追根溯源一下也许会很有趣。”

后来,我开始在房间里走动,认识了一位兽医、一位精神病科医生和一位退休的钢琴家。霍桑没有和我一起,他独自站在一边,警惕地看着我。如果他是怕我会打探他的私生活,那他根本不必担心。我确实想向那些人打听他的情况,但是对于他的私生活,似乎没有人知道多少,或者是他们不愿意告诉我。他就只是霍桑,独自住在楼上,过去曾是一名警察。我有一种感觉,其他人也像我一样,认为他就是个谜。只有那个穿苏格兰短裙的人(后来知道他是一个肉商,在史密斯菲尔德市场工作)补充了一点,他压低声音,抱怨霍桑是书友会中唯一不允许大家在他的公寓聚会的成员。“我不知道他在隐瞒什么,”他用短促的语调说,“但我认为这样做不对。”

其间,丽莎·查克拉博蒂手忙脚乱地端着一盘盘食物来回穿梭,有萨莫萨饼、炸丸子和糕点式的印度小吃。布兰尼根端着酒尽职尽责地跟着她。我不想吃东西,也不想喝酒。终于丽莎宣布讨论将在五分钟后开始,我不由得松了口气。小组的成员们都落座了,我则拿起几个脏盘子,跟着丽莎进了厨房。

“你真好,托尼。谢谢你。把盘子放在洗碗机旁边就好了。”

“书友会最初是怎么开始的?”我一边把盘子递过去一边问她。

“这是我的主意。我在本地图书馆登了一则广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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