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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32节

 

法院认为,被告人张文任职的合资公司不属于国有公司,其所担任的职务不属国有公司董事、经理职务,与《刑法》第一百六十五条所要求的犯罪构成不符,故不应按犯罪论处。

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成立,但指控的罪名不成立,不予支持。被告人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成立,予以采纳。依照《刑法》第三条和《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六十二条第(二)项的规定,判决:被告人张文无罪。

听到话筒中传来的“无罪”二字后,张凤才心中的一块石头总算是落了地,脸上也有了笑容。

周大根

“不过……检察院好像对判决结果不太满意,有可能会抗诉。”方轶提醒道。

“好,我知道了。谢谢您方律师。”说完后,张凤才挂断了电话。

方轶收起手机后,转头看到了气喘吁吁的周颖。

“方律师,您走的太快了,我都跟不上了。”周颖放下案卷后,甩了甩手道。

“你写过结案小结吗?”方轶微笑道。

“没,什么是结案小结?”周颖一脸懵逼的问道。

“其实很简单,就是把案件的大概情况写下,然后将争议点提炼出来,把控辩双方的意见及法院最后的认定简要的写下,总结下庭审过程中的经验。这个案子的结案小结交给你了,你练练手。同时也锻炼下你的笔头表达能力。”方轶微笑道。

“这听起来也不简单啊!”周颖眨着大眼睛道。

张文的刑事判决书下发后没几日,方轶得到消息,检察院抗诉了。

张凤才担心儿子再被关进去,不待方轶联系他,他便跑了过来,要求继续委托方轶代理他儿子张文非法经营同类营业案的二审。方轶又收了叁万元律师费。

签完委托手续半个月后,张文非法经营同类营业案二审开庭了。检察院还是那套说辞,没有什么新东西,方轶照方抓药,将一审时发表的意见再次重申了一遍。因为案件事实方面双方都没有争议,所以案件在庭审时推进的速度很快。

二审合议庭评议后认为,原判认定的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、充分,审判程序合法。抗诉理由不能成立。最终裁定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

庭审结束后,张文为表示感谢,请方轶和周颖吃了顿大餐。

张文的案子算是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。在回所里的路上,方轶把判决结果告诉了李书明。

张文案的二审刑事判决书下发后没几天,李书明和方安志飞去了德国。家里剩下了方毅一个人,每当看到空荡荡的小卧室,他的心里总会感觉空落落的,好像丢了什么。

这一日下午四点多,方轶刚从看守所会见回来,屁股还没有坐稳,桌上的手机就响了,是老熟人徐增寿打来的。

“老徐,是不是又去研究失足少女社会学了?”方轶开玩笑道。

“别瞎说,我什么时候研究那个了……”徐增寿的声音很小,听起来有些心虚,好像怕被人听到一般,紧跟着听他说道:“我有事找你,正经事。”

方轶乐了,心道:这老徐有点意思,上次他因为飘唱被县里的警察治安拘留,他说是为了研究社会学进行社会实践,这转头就不认账了。

“多正经的事?你说说,我听听。”方轶调侃道。

“给我个地址,我去找您。我小舅子被警察抓了。”徐增寿道。

“什么罪名?”方轶问道。

“我去了再跟你说吧,一两句话说不清。你今天方便吗?”徐增寿说道。

“方便,我把地址发给你。稍等。”方轶挂了电话后,把律所地址发给了他。

一个多小时后,徐增寿走进了万华联合律师事务所。

“老方,你这是鸟枪换炮了,你们律所挺大啊!”徐增寿笑道。

“还行吧,你一个人过来的。”方轶笑呵呵道。

“我媳妇也来了,去卫生间了。一会儿说话注意点,之前的事可千万别说漏了。”徐增寿低声道。

“以前什么事啊!我都不记得了。”方轶笑道。

徐增寿笑了,拍了下方轶的肩膀:“够意思。晚上咱们聚聚,去辉煌找李书明打土豪去。”

方轶一笑,上下打量了下眼前的老同事老徐,瘦瘦的,书呆子气依旧那么浓,眼神中依旧闪烁着小聪明。看来徐增寿没变,依旧是那个宛如一股清流的社会学家。

正在二人说话之时,门开了一位四十多岁的女人走了进来。来人正是徐增寿的媳妇,周大莲

“嫂子,您也来了。快坐。”方轶热情招呼道。

“方轶,这次我们过来,又给你添麻烦了。”周大莲说着把徐增寿挤到了一边,坐在了方轶对面:“还是从大学里出来好,之前跟我们家老徐关系不错的同事现在都辞职了,个顶个的混的都不错,只有我们家老徐还傻啦吧唧的在大学里教书。”

徐增寿偷偷撇了撇嘴,暗道:我学的是社会学,那是一个大学科,除了在大学教教书混口饭吃,出来能做啥,难不成让我去摆地摊?城管也不让啊!话又说回来了,当大学老师有什么不好,好歹退休工资高,老了有保障。

瞄了一眼徐增寿,方轶心中好笑,随后他看向周大莲道:“嫂子,老徐说您弟弟被抓了,什么情况?”

“哎!别提了。我那个不争气的弟弟,一天到晚的不好好上班,老想着发大财,结果倒腾了些假钞,想用假钞换真钞发大财,干伤天害理的事,结果被人识破给抓了……”周大莲一脸恨铁不成钢的表情,将案发经过说了一遍。

周大莲有个亲弟弟,叫周大根。周大根在县里的一家工厂做钳工,本事不大,好吃懒做,但是心气挺高,用心比天高,命比纸博来形容他非常合适。

去年年底的时候,周大根跟着一帮朋友乘火车出去旅游,结识了一位据说路子很野的朋友,那位朋友鼓动他用假币换真币赚钱。

回来后,周大根就动了心思,可他手里没有钱,媳妇把家里的钱看的死死的,他又不敢跟媳妇说自己要干违法的事,便四处借钱,然后联系那位朋友弄了一万块假币。

周大根怀揣一万元假币,心中忐忑,他先跑去邻村的一家小卖店买了一包红梅烟,并借口没有零钱,给了小卖店老板娘一百元。老板娘收钱后随手仍在了钱匣子里,给了他一包红梅,并找了九十六元给他。

周大根见到了回头钱,心中高兴,在去县里上班的路上在一家小超市买了些熟食和一瓶汾酒,在交钱等待找零时,小超市的老板发现手里的钱不对劲儿,便拿出了验钞机,一验果然是假币。

周大根见被识破,拿起东西就想跑。结果被老板的儿子一把抓住,撂倒在地,老板报警后,很快警察赶来将周大根抓获。

警察在周大根的身上搜查出面额一百元的假币九十八张,加上小超市老板手里的那张,及从邻村小卖店提取的一张,总计一百张。经中国人民银行设在市里的支行鉴定这一百张均为假币。

随后公安机关以持有、使用假币罪将案件移送去了检察院。

这不是钱的事

“嫂子,这事你怎么知道的这么详细?”方轶疑惑的看向周大莲,问道。

“我听律师说的,出事以后,我弟妹从县里找了个律师去看守所里看过我弟弟,律师说这事时,我也在场。你该不会是怀疑嫂子吧?”周大莲眼神闪动,看向方轶。

“没,我就是问问。”方轶急忙摇头道。

“方轶,你说我弟弟会不会被判刑?”周大莲眼神急切的问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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