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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61章

 

这个罪名,囊括了各种出售、购买的行为。

“我爷爷的鹦鹉……好像是从别人手中买来的?”

想到这里。

青岚也跟着紧张了起来。

从网友们的科普来看,所有濒危野生动物,都禁止出售。

没有交易,私自饲养,构成了无证非法饲养。

若是交易了,则交易双方都可能构成犯罪。

“不行,我得抽个时间给爷爷打个电话,问清楚鹦鹉的品种。”

青岚越想越怕,只感觉养鸟十分危险。

简直是暗雷遍地。

一不小心,就容易踩上,从而把自己给送进去。

随后。

她又在论坛里逛了逛。

越来越多的网友,在学法专区普及了相关动物保护条例的知识。

比如说,除了珍贵、濒危的野生动物之外,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、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,也在保护之列。

这类动物,俗称为三有动物。

蜥蜴、青蛙、蟾蜍等……

非法狩猎二十只以上,就构成犯罪。

而在乡下,很多人都习惯于捕猎这些,当作野味。

时至今日。

这条法令依旧传播不怎么广泛,知道的人并不多。

实际上。

每年因此而获刑的人,并不在少数。

还有陆龟、鹰、猴子等动物,都属于野生保护动物,位列保护名录之中。

“太吓人了……”

看完论坛,青岚心有余悸。

还好她平时不喜欢捕猎和饲养这些动物。

不然指不定就犯法把自己送进去了。

“咦?这个人的账号昵称,怎么这么眼熟?”

逛完了论坛。

青岚正准备退出的时候,突然注意到了那个热门帖子的发布者昵称。

也就是最先提出这个离谱案例的账号。

昵称为“小秦”。

个人主页里,空空如也。

什么都没有。

她灵光一闪。

很快联想到了秦牧的微信昵称。

她是众多粉丝里,唯一一个加了秦牧私人账号的人。

她记得很清楚……

秦牧的账号,也叫做小秦。

“这个发帖的……不会是秦牧吧?”

她再次咽了咽口水,脸色有些古怪。

论坛里的这些人之所以这么肆无忌惮,是觉得论坛很安全。

大部分人都觉得在保密机制之下,秦牧不知道这个论坛。

谁知道……

秦牧早就偷偷打入了这个论坛。

还假装成路人网友,和其他人发帖互动。

甚至提出了一个这么离谱的“案子”,引起网友们的热议。

“难不成……这个案子是真实存在的?”

青岚反应了过来,呼吸有些急促。

被判十二年!

如果真的存在,那当事人得多绝望?

就养了几只鹦鹉而已。

却遭遇了如此重刑!

她越想越好奇,忍不住点开了微信,给秦牧发了个消息。

委婉的询问了一句:“up,最近忙不忙?是不是有新的官司要打了?”

……

乾州。

某小区里。

“我都说了,我搞的这个论坛不接广告,不接广告!”

马明不耐烦的挂断了电话。

脸色有些难看。

随着学法联盟论坛的流量越来越大,他经常能接到一些乱七八糟的广告商电话。

开出的价钱一个比一个高。

让他在论坛里打广告。

可是……

那些人只看到了钱,完全忽略了打广告的风险。

他借助了秦牧的名气,聚集了这么一大批粉丝。

若是接了广告,被秦牧给发现了……

那后果简直是不堪设想。

为了自己的人身安全,他坚决抵制用论坛来营利。

创立论坛之初……

他就坚定了整个想法。

只要不营利,自己创办的这个论坛只是聚集交流基地。

并没有太大的风险。

“该删帖了。”

放下了手机,马明点开了论坛后台。

跑了一遍程序,筛选论坛里那些有风险的评论。

虽然这些网友都是看秦牧视频进来的,都知道哪些话能说哪些不能说。

但随着论坛的壮大,人越来越多。

林子大了,难免有一些不知轻重的新人。

他们没有亲眼目睹秦牧的“恐怖”,因此发言也不会那么严谨。

“什么情况?怎么全是鹦鹉?”

点开后台。

马明看着统计出的各个帖子,突然愣了一下。

在学法联盟专区。

十个帖子里有七八个都在讨论鹦鹉的。

讨论的内容,也是稀奇古怪,五花八门。

“鹦鹉,典型的攀禽,对趾型足,两趾向前两趾向后,适合抓握,鸟喙强劲有力,可以食用硬壳果。”

“除了三种鹦鹉之外,其他的鹦鹉都属于濒危野生保护动物,千万不能乱养乱买乱卖。”

“大家还不知道吧?捕猎野生麻雀,二十只以上,也触犯了刑法,将构成非法狩猎罪,属于情节严重,将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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