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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05章

 

“我说的不是起诉他还钱,而是起诉他诈骗罪。”

马明看着同学们愤怒的发言,连忙说道:“我找高人问过了,他在判决之后转移财产,对抗判决,导致判决无法施行,明显触犯了刑法的拒执罪。”

“还有他的借钱行为,我们完全可以提起刑事自诉,附带民事诉讼……”

他将秦牧和他讲解的内容,一股脑发在了群里。

拒执罪这个罪名……

属于公诉罪名,大概率公诉机关会对其发起诉讼。

当然。

秦牧还叮嘱了,若是公诉机关认为金额不大,未曾起诉……

他可以用受害者的身份,向法院发起拒执罪的诉讼。

坚决要求依法定罪。

另外。

诈骗罪本来也是公诉罪名。

但对于某些特殊案件,是允许公民发起刑事自诉的。

而他们所遇到的这个事件……

孟磊在借钱和诈骗之间不断游走擦边,说是犯罪又似乎没有犯罪。

便在这类案件的范畴。

可以通过法院的判决,来确定对方是否构成诈骗罪。

“真的假的?”

“诈骗罪?告他?让他坐牢?”

“卧槽!你找的这个高人靠不靠谱,别是信口胡诹的!”

“如果真的能把这孙子送进去,我的钱不要了,一分钱都不要了!”

“……”

而同学群里。

看完了起诉方法的同学们,瞬间沸腾了。

一改之前的颓态。

无比激动。

甚至有人不打算要钱了。

对他们而言。

能送孟磊进去,比什么都开心。

马明看着同学们的反应,不由露出了笑容。

至于那几个问秦牧是否靠谱的人……

他没有解释什么。

只是将秦牧在小破站的账号,分享在了群里。

上面的每期视频,都用血淋淋的案例,进行了“生动”的普法。

让人记忆深刻。

从诈捐、黑中介、高空抛物,再到彩票店、银行、4s店……

累积起来的“获刑者”,数量高达四千余!

……

次日。

马明又双叒叕请假了。

在得到了新的思路后,他再次奔赴阳城。

来到了孟磊生活的城市。

同时。

他也得到了同学群里共计34名同学的授权公证。

公证书上写明了,授权他帮忙代理这一系列的诉讼行为。

毕业之后。

各个同学都分布在天南地北。

很多人都来不了。

但都表示要参与这次的刑事自诉,要求他帮忙异地办理。

某律所。

石良平看着再次登门而来的马明,嘴角抽了抽。

叹了口气:“马明啊,就是十八块钱,要不就算了吧。”

马明的上个官司,就是他帮忙打的。

此次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……

也是他帮忙异地办的。

结果孟磊却转移了财产,始终不肯还钱。

让他没想到的是……

他这个前当事人,居然为了十八块钱,又飞到了阳城!

这份执着,他平生仅见!

“咳咳,我说过了,这不是十八块钱的事。”

马明正色道:“这次我来,还想请石律师再帮个忙,我想再起诉一次孟磊。”

石良平愣了一下。

随后问道:“你不会还要起诉还钱吧?一事不二诉,你再起诉法院是不会受理的。”

诉讼法明确规定,对判决、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的被告人,不得再次起诉和审理。

这个事件。

判决已下。

马明若是再以十八块钱起诉,法院将不会受理此案。

现在的关键在于……

执行判决的问题。

“我起诉的不是这个。”

马明摇了摇头,将来意说明:“我想要起诉对方诈骗罪。”

石良平再次一愣。

忍不住问道:“诈骗罪?”

马明认真说道:“对,一年前,他借我十八块钱,说是第二天就还,结果都一年过去了,还没还,这明显是利用虚构事实的方式对我进行欺诈。”

“他的行为,已经涉嫌了诈骗罪。”

石良平闻言,眼皮一颤。

不由咽了咽口水。

马明在主客观、构成要件、非法占有的目的上,都详细论证,说的有理有据。

这种起诉角度……

他此前根本没有想到过。

愣了十余秒。

石良平缓缓抬起头。

幽幽的说道:“你说的这些构成,的确符合诈骗罪的定罪,但……他才欠你十八块钱,也构不成立案标准啊。”

按照刑法。

诈骗罪的立案标准,最低在三千元。

根据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,有不同的上调。

某些地区的诈骗罪,最低立案标准在一万元。

十八块钱……

实在是太少了。

“谁说他才欠十八?”

马明冷哼了一声,甩出了一份账单。

这些账单……

是他连夜做出来的。

上面清楚写着孟磊借钱的大致时间,借钱的由头,借钱的金额等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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