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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hap65:Bois(鹿角)

 

犯得着站在这里磨嘴皮子。」闻言药店老板不仅浑身筛糠,惊恐地环顾四周,恼道:「那还废什么话,都赶紧找啊,指不定那只冰虫会从哪冒出来,再将我修理一顿哪。」既然这是图书馆,就肯定有门,哪怕被重新填堵,也会留有痕跡。按布雷德利的要求,我们分成两组,天竺菊与眼镜划归一起,我与他接伙同行,沿着壁墻一寸寸摸索起来。「别担心,露西哪怕翻上天,她也打不过我,我会保护你的。」瞧着男子一副窝囊相,我忍不住想笑,故意撩拨他问:「刚才,你对眼镜说,我拥有大长老缺乏的东西,那是什么?」「醉蝶花,你饶了我吧,我现在心绪很乱,那个番茄给我造成的心理阴影,是无法磨灭的。」他嘴里虽这么说,脸上却掛起了笑影,答:「此外,我至今都没克服对你的恐惧,回想过去你残暴的模样,还是心有余悸。不过庆幸的是,你终于接受我成为了伙伴。」「妈的,我这样问,是为了帮你缓解压力。俗话说男女搭配干活不累,我已好些天没睡过觉,现在累得就快要晕倒,所以才想放松心情。你想说就说,不说就滚。」「好吧,给我一支变色龙。其实,直到时隔多日相见前,康斯坦丁在我心头都占据着最重要位置。我忍辱负重挨过无穷毒打,图的就是保她平安。然而当真正见到后,我却產生了一丝失落,以及对她的愧疚。因为此刻我满脑子全是你的身影,以及各种狰狞扭曲的表情。你在暴怒时,会显得特别美丽。你所带给我的感官,就是各种时期的态度,完全不同的嘴脸。」「你这是在夸我还是骂我?难道你爱上了被我摧残么?」我冷哼数声,为他点燃了烟。「不,康斯坦丁往日与我热恋,都表现得十分矜持,她总是热情洋溢,交谈时尤为註意,特地回避掉一些话题,例如我个子矮小,例如我貌丑如猪。她觉得那会伤害到我,所以显得很客套。我除了见她微笑外,再没见过其他表情。」男子忽然一把握紧我双手,悲叹道:「但是醉蝶花,你带给我的,是更多反应自我的表情,嬉笑怒骂,还有不堪入耳的羞辱。我不止一次想杀了你,却又舍不得,你给我的,是一个更具像的自己,不同时期的自己,那显得很真实。我知道自己过于执拗了,但我从来没有女人缘,以往甚至还有些怕与美女搭訕。」「你骗叁岁小孩哪!我还记得几天前在药房时,咱俩一见面你恨不能吞了我,满脸淫光四射,居然跟我说这些鬼扯。」我拉开拉链,露出事业线继续挑逗,问:「对我说实话。」「正因毫无经验,所以才要展露我浪荡的形骸,心里对自己说,能搭上话固然好,搭不上也让她觉得我是个下流胚,或许也不错呢,大概就这么想的。」男子直勾勾盯着衣襟深处,喃喃自语起来:「体验着每一分鐘对方的态度,看着她逐步转变,初恋之美,盖莫如此。」这席话听得我鼻翼发酸,暗自哽咽起来,药店老板肺腑之言,却叫我思念起另一个时常被遗忘的,一个本不该为我辛勤奔走,而今导致自己被软禁的人—鸳鸯馆的古斯塔夫。虽然他想要的,是令女杀手爱上自己那种莫大得逞,但最大追求也是各种体验。老男人常说,女人如同书卷,需反復阅读才能明白其中精髓。有钱有势的他,毫不在意花大笔钱投资在一个感兴趣的人身上,他想从心底深处走近她,要她自己打开心扉,坦诚相告。「宝贝,十天前咱俩相遇的一刻,在我脑海中就好似隔了百年,我每每想起,就禁不住感慨。」老男人坐在自己古色古香的办公桌前,揉捏着晴明穴,一边註视夜景一边抽着烟,道:「醉蝶花,我知道结果,你最终会爱上我,我等你亲口说出,哪怕十年,二十年。」「我这是怎么了?难道真的被这老男人迷住了?为何我满脑子现在都是他呢?」「我对你的爱恋,已超出了欲念,如果可以被你提起,哪怕是挨骂,也感到无比幸福。但我有种不好的直觉,或许到最后,你我都没法活着出去,但能死在一块,我比什么都开心。」恍惚回来后,我不由惊觉,自己柔软的腰肢已被男子缠住,他正伏在怀中淌着口水。敢情在我遐想连篇时,布雷德利说了许多甜言蜜语,可被这家伙盯上,不啻是在宣告死刑,康斯坦丁正愁找不到理由,定会毫不留情将我斩杀以泄心头恶气。刚想将他推开,药店老板忽然自己双手一松,脖颈间的血管一抽一放,两只招风耳朵快速扇动起来。「我在说什么哪?什么死不死的,太晦气了。你听见没有?农妇正在与那个穿皮装的年轻女人交谈。不,更多声音正源源不断传来,原来走失的那群人,与莉莉丝们匯合在一起了。」「你是指天竺菊的老妈紫眼狐貍?可我什么都听不见,指给我方向,他们在哪?这是如何办到的?」我不禁喜出望外,忙扭住他罩袍,向着其余两人过去。「眼睛虽然失灵,但听力依旧超绝啊,我能分析各种声音,但因为特殊材质的缘故,辨不出她们的谈话内容。你先松手,我喘不上气来了。」药店老板一蹦叁尺高,像只蟈蟈般吸附在墻上,来来回回侧听着,不时嗅气味。天竺菊见状,也想翻墻一同寻找,可刚抬起腿就痛得齜牙咧嘴,我对她好一番安抚,再去看时,便见到男子爬在壁炉顶上五米位置,正拿头猛磕墻皮,他欢呼道:「找着了!全部人都挤在墻的对面!这里被震出一道小豁口。」眼镜高拋一只喷漆罐,药店老板拿来画了个圈,随后跃下地面,说这个诡异场所肯定是被下了诅咒,任何妖法在此都行不通,所以原本肉眼能发现的细节,全被掩盖起来。好在,因棉花爆炸,这道裂缝是新开的,所以能够直透地面。他瞧见具体的人了,连同失心智的四面神,正在一条修着无数拱券的回廊里漫步,这些人各自端着斧子步枪,也在竭力搜寻我们。「有个客观存在的现实问题,我试图喊过眾人停下,然而声音传不出去,唯有挤进破墟抵达另一头,才能喝令他们停下。虽说我个子矮,但还是爬不进去,唯有苗条体质的人,才能勉强通过。」药店老板将手一摊,苦着脸说:「我早已黔驴技穷,再也想不出点子了。」「醉蝶花,别发楞赶紧脱衣服,湿噠噠沾身上难受死了。老马你也一块脱,大家将衣料扭结起来穿成绳索,一个个去试。别让他们忽略过去,到时可就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了!」天竺菊言罢,叁下五除二卸去皮装,冲我恼道:「你害什么羞呢,赶紧动手啊,反正咱俩的身子早就被这药店老板看光了,老马是个搞学问的人,对男女之事不感兴趣。」「你听他瞎扯,眼镜不过是长得道貌岸然,其内心之荒淫路人皆知。他自称与紫眼狐貍订婚,却依旧在你身上揩油,这类不忠不孝。。。」只听得「喀嚓」一声,紫发妞的肌肤从皮装内弹将出来。这具身躯被刺目殷血覆盖,各种瘀斑比比皆是,在绿色射放头灯下闪着薄光,显得无比妖嬈,顿时令我看直了眼。天哪,我真是个不可理喻的变态,涂满血妆的女性,会在我脑海中化为手举屠刀搏斗的英姿倩影,即便你明知对方不是那样的人。

如果我是庸俗化的惊艷,那天竺菊便是神圣不可冒犯的典雅,她被暗世界称为无双海伦,绝非浪得虚名,犹如一只夜光杯,在不同角度折射出所有大眾的极致美感。凝视着她,沉在心底深处的回忆被慢慢记起。也许在马洛眼中,她是个可望不可及的初恋女孩;在布雷德利眼里,她是另一道口味不同的甜点;但在我的眼里,却荒诞地產生出一种窒息悲剧美感。我想起她在山铜矿井时逼我站队,被风铃陷害后殞命深雷场时与我的通话绝别。「我寧愿你说出所有我最不愿听到的字眼,甚至是唾骂,也好过蜜糖般的抚慰,我需要寒心彻骨。那样的话,我能走得稍微轻松些,不再有所依恋,像那凛冽狂风中脆断的苍兰花,不知不觉间已得登天国,带着自由的心境,去大笑我这可悲的一生。」我发现一个残酷真相,看似她与我重新变回熟悉,其实却越行越远。而今的她,则更加不敢单独与我相处,正因这趟平凡之旅是应她之邀,我却为此付出永远失去dixie的代价。与思绪復杂的我对照,眼镜和布雷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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